樂天歡樂季、最高享8%回饋 樂天歡樂季、最高享8%回饋

2022.1.1 - 2022.3.31

樂天歡樂季、最高享8%回饋

活動期間內刷樂天卡餐廳3%回饋、其他一般消費享1%回饋、當月總消費滿額再加碼1%回饋、首次設定電子帳單用戶加碼1%回饋,申辦消費分期滿額,可再享分期金額3%回饋。記得登錄

*活動期間內刷樂天卡餐廳3%回饋、其他一般消費享1%回饋、當月總消費滿額再加碼1%回饋、首次設定電子帳單用戶加碼1%回饋,申辦消費分期滿額,可再享分期金額3%回饋。記得登錄

  • 活動詳細辦法

    1. 活動期間2022/1/1-2022/3/31電子帳單用戶持樂天信用卡(不含公司卡)新增國內指定類別消費(詳注意事項4〜7)享刷卡金回饋:
      (1)餐廳:享3%刷卡金回饋。
      (2)其他消費:餐廳以外之一般消費享1%刷卡金回饋。
    2. 完成指定條件再加碼 :
      (1)消費滿額:當月消費金額達NT$12,000元,再享1%刷卡金回饋。
      (2)消費分期:當月消費分期6期以上金額達NT$12,000,再享分期金額3%刷卡金回饋。
      (3)首次設定電子帳單:設定當月再享1%刷卡金回饋。
    3. 本活動需每月登錄,每戶每月回饋上限NT$800。

    活動注意事項

    1. 電子帳單用戶:正卡人若未成功設定電子帳單,或取消電子帳單設定,均不符合回饋資格。
    2. 首次設定電子帳單:2022/1/1前曾設定過電子帳單用戶,不符合加碼回饋資格。
    3. 消費分期:係指刷卡消費後透過本公司網站或客服完成分期設定之分期付款交易。
    4. 國內餐廳:不含外送平台,並依消費商店登記之商店行業別代碼MCC code為5811、5812、5813、5814為基準。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或有相關消費未能正確列入餐廳消費類別計算,則以國內其他一般消費類別計算。
    5. 活動期間每週一至週五於王品集團旗下品牌之餐廳消費優先適用『瘋美食7%回饋 』,不適用本活動回饋優惠。
    6. 活動期間於樂天市場之消費優先適用『樂天、天天樂10%回饋 』,不適用本活動回饋優惠。
    7. 國內一般消費:限於台、澎、金馬地區之刷卡消費交易,若有非設立於上述地區之商業登記消費或服務項目恕無法認列。並排除信用卡年費、循環利息、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帳單手續費、分期付款手續費等);預借現金、各式貸款(如:簡易通信貸款等)、餘額代償、保險費、申購基金所生之帳款及其各項費用(如:手續費及違約金等)、利息;各項代繳帳款及其費用(如:電子化政府多元付費共通作業平台(含公務機關、醫療院所)繳費、代收代付公用事業費用、代收代付學雜費、繳納交通罰款、代繳換發行照規費、代繳汽車燃料費、電話語音繳款、各項稅款等);退貨交易、爭議款及其他本公司公告排除之項目或依其他特別約定條款不予計入者。
    8. 本活動消費總金額以正、附卡合併歸戶計算,依本公司帳單列示消費日及金額為準,且需於消費日次月20日前完成入帳。本活動以實際成功交易計算,若申辦分期交易則以每筆原始交易日期及總金額計算,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銷退貨、提前結清消費分期,將不符合回饋資格。
    9. 刷卡金回饋計算方式採小數點第一位無條件捨去,於交易次次月12日統一回饋至正卡人帳戶,每戶每月最高回饋800元刷卡金。樂天信用卡會員持有之樂天信用卡於刷卡金回饋當時須為有效會員且為有效卡,若有遭限制或停止使用、延遲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將喪失本活動資格。
    10. 刷卡金回饋後,如有下列情況,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回饋金本公司將逕行自當期帳單中調整扣回。若持卡人之當期帳單上無上期應繳金額,亦無新增消費、則應扣回之活動刷卡金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1)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
      (2)取消電子帳單設定,致不符合回饋資格者。
    11. 若本活動相關注意事項有未盡事宜、疑義或爭議,本公司擁有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並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參加資格、兌換資格等一切相關規範,保留最後審核權,及修正、暫停與終止之權利。
    12. 請特別注意務必使用樂天信用卡完成付款,以確保您額外獲得刷卡金之權益;若未使用樂天信用卡之消費,不得請求補登或補發刷卡金。

    參加活動範例說明

    1. 範例 : 樂小姐為電子帳單用戶,在2022/1/16至蝦皮購物消費NT$5,000並登錄本活動,且在2022/1/20於餐廳消費NT$2,000,並在百貨消費NT$5,000,店家皆於2022/2/20內請款完畢。由於樂小姐當月刷卡滿NT$12,000,故刷卡金可再加碼1%刷卡回饋。樂小姐將於2022/3/12獲得5,000*2%+2,000*4%+5,000*2%=280元刷卡金。
    2. 範例 : 樂小姐為電子帳單用戶,在2022/1/16至蝦皮購物消費NT$5,000並登錄本活動,且在2022/1/20於餐廳消費NT$2,000,並在百貨消費NT$5,000,店家皆於2022/2/20內請款完畢。由於樂小姐當月刷卡滿NT$12,000,故再加碼1%刷卡回饋。另外樂小姐又於2022/1/30將上述消費申請消費分期,故消費分期金額可再獲得3%刷卡金回饋。樂小姐將於2022/3/12獲得(消費金額5,000*2%+2,000*4%+5,000*2%)+(分期金額12,000*3%)=640元刷卡金。

    分期告知事項

    1. 持卡人須透過本公司之所有通路確認執行各項分期產品交易,並確認所應適用之各分期產品交易條件後,各項分期交易功能始得正式啟用。
    2. 本公司信用卡消費分期產品收費方式:分期產品採「本金按期平均攤還,各期利息按剩餘本金計收」,可分 3、6、12、18、24 期付款,設定完成即無法修改期數,手續費0元,分期年利率為同總費用年百分率7.99%~11.99%。(如本公司另提供利率優惠專案則不在此限)
    3. 持卡人若有提前取消分期之需求,請致電本公司客服中心辦理,本公司得依每筆交易收取提前清償作業費新臺幣100元,並計入信用卡帳單收取。
    4. 持卡人申請各項分期產品後,各分期產品每期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均應計入每期最低應繳款項,每期應付之分期本金倘不足清償時,就抵沖後之分期本金餘額列為持卡人次期信用卡帳單之前期未繳金額,並依本公司信用卡約定條款之相關約定計收遲延息及違約金;持卡人繳付信用卡帳款如有溢繳情形,溢繳金額將抵付次期帳單之應繳金額,持卡人不得要求抵沖分期產品各期帳款之未到期金額。
    5. 分期付款產品申請成功後,本公司提供持卡人七日之解約權,如對該交易有任何異議,將於前述七日之期限內致電告知本公司,本公司將取消該次交易,並退還已收取之手續費或分期利息。
    6. 持卡人如有退貨或取消交易之情形時,應致電告知本公司,本公司將取消該筆分期交易,並退還已收取之手續費或分期利息,剩餘未清償餘額將計入次期信用卡帳單收取
    7. 所有分期功能須於持卡人之有效信用卡永久額度內辦理,尚未還款之所有應繳金額將會佔用持卡人之信用卡額度。本公司得保留終止各項分期產品與准駁各項分期產品申請之權利。
    8. 持卡人如遇續卡、換卡或補發,本申請書仍為有效。
    9. 若持卡人有停卡、信用貶落、延滯繳款或其他違反本公司信用卡約定條款者,本公司得不經通告視為全部到期,要求持卡人提前結清帳款並將剩餘未入帳本金一次繳清。其他未盡事項,依本公司信用卡約定條款辦理。
    10. 本廣告揭露之年百分率係按主管機關備查之標準範例予以計算,實際條件仍以本公司提供之產品為準。且每一客戶實際之年百分率仍視其個別產品及個人信用狀況而有所不同。
    11. 總費用年百分率等於分期利率。
    12. 本總費用年百分率之計算基準日為2014年12月13日。

    期間限定 網購最強檔

     

    關於我們
    聯絡客服
    官方社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