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冒險王】探索美食大陸 天天3%回饋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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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冒險王】探索美食大陸 天天3%回饋不停歇

【美食冒險王】探索美食大陸  天天3%回饋不停歇

全台餐廳定義:係指收單機構登錄提供餐飲服務之商店,排除商店類別詳見活動說明。

貼心小提醒

  1. 參加本活動,正卡人請務必每月至本公司會員服務頁面完成登錄方取得刷卡金回饋資格。本活動刷卡金回饋以每月登錄名單為計算基準,未登錄月份恕無法獲得刷卡金回饋。(適逢2018/1/1為連續假期,12/1~1/1登錄回饋合併計算)
  2. 本活動限於指定日期2017年9月1日 - 2018年1月1日至全台餐廳現場用餐並刷卡消費,帳單最後入帳日為消費日次月20日前 (購買餐券及宴席預訂恕不適用,活動消費日及入帳日依信用卡帳單列示為準)
  3. 本活動以正、附卡於全台餐廳消費金額合併歸戶計算,正卡人每月登錄後享正、附卡消費金額累計之3%刷卡金回饋,刷卡金將列示於正卡人次次月帳單明細,以此類推(請參閱活動說明)。正、附卡合併每戶僅回饋乙次,每月上限10,000元,刷卡金回饋限折抵刷卡消費,不得請求退還、折抵現金或更換其他商品。
  4. 本活動由樂天信用卡自行舉辦並未與餐廳合作,認列之餐廳以設立於台、澎、金、馬提供用餐之實體商店為準,並依收單機構所設定登錄之商店分類代碼為基準,排除飯店、酒店、旅館類設立之餐廳、百貨賣場之美食街、速食店及KTV、夜總會等商店類別。
  5. 本活動消費以系統認定之實體商店刷卡機一般交易為主,排除各類傳真刷卡、網路、郵購、電視購物、離線授權等交易。

【美食冒險王】探索美食大陸  天天3%回饋不停歇

樂天信用卡會員獨享優惠,逐漸擴大中!

活動期間內新增國內一般刷卡消費,不限金額,登錄獲得1.25%刷卡金回饋活動。回饋金額無上限 !!!

 

活動詳情說明

活動名稱
【美食冒險王】探索美食大陸 天天3%回饋不停歇
活動期間
2017年9月1日 - 2018年1月1日
活動說明
  1. 本活動限使用樂天信用卡消費、結帳之持卡人於2017年9月1日 - 2018年1月1日在全台餐廳消費,且正卡人每月於本公司會員服務頁面登錄後,享正、附卡消費金額累計之3%刷卡金回饋,刷卡金將列示於正卡人次次月帳單明細,以此類推(請參閱下表),每戶每月僅回饋乙次上限10,000元。(本活動餐廳依特約商店登錄之商店分類代碼MCC Code 5811、5812、5813、5814為基準,排除飯店、酒店、旅館類及百貨、賣場內設立之餐廳、美食街、速食店及KTV、夜總會等商店類別。)
  2. 消費指定日刷卡金帳單揭示月份
    2017年9月1日 - 2017年9月30日,且當月登錄 2017年11月15日
    2017年10月1日 - 2017年10月31日,且當月登錄2017年12月15日
    2017年11月1日 - 2017年11月30日,且當月登錄2018年1月15日
    2017年12月1日 - 2018年1月1日
    (適逢2018/1/1為連續假期,12/1~1/1登錄回饋合併計算)
    2018年2月15日
  3. 參加本活動,正卡人請務必每月至本公司會員服務頁面完成登錄方取得刷卡金回饋資格。本活動刷卡金回饋以每月登錄名單為計算基準,未登錄月份恕無法獲得刷卡金回饋。(適逢2018/1/1為連續假期,12/1~1/1登錄回饋合併計算)
  4. 本活動指定日期以樂天信用卡帳單列示刷卡消費日為準,同時需於消費日次月20日前完成入帳(2017/12/1~2018/1/1入帳日均為2018/1/20),消費金額以實際刷卡金額計算,不含消費時使用店家提供之折價券及優惠。
  5. 回饋刷卡金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元以下小數點將無條件捨去,將列示於正卡人次次月帳單明細,以此類推,每戶每月僅回饋乙次上限10,000元。刷卡金回饋限折抵刷卡消費,恕無法退還、折抵現金或更換其他贈品。
  6. 本活動優惠適用於餐廳用餐,購買餐券、禮券各項折扣優惠券及宴席預訂等預付型交易恕不適用,無法享有刷卡金回饋。
範例說明
  • 範例一
    正卡樂小姐於2017/9/8持樂天信用卡在樂天餐廳消費NT1,000元,2017/10/2於開心餐廳消費NT5,000元,並在2017/10/10於會員服務頁面登錄,且店家於2017/11/20前請款完畢,活動結束計算,因本活動以每月登錄名單為計算基準,故9月份消費金額不列入本刷卡金回饋活動。符合本活動指定消費共NT5,000元,樂小姐於2017年12月15日將獲得5,000*3%=150元刷卡金
  • 範例二
    正卡樂小姐於2017/12/15於會員服務頁面登錄並持樂天信用卡在樂天餐廳消費NT1,000元,2017/12/20於樂天百貨美食街消費NT100元,但百貨美食街不屬餐廳消費。附卡天先生於2018/1/1於開心餐廳消費NT5,000元。活動結束計算,符合本活動指定消費共NT6,000元,且店家於2018/1/20前請款完畢,樂小姐於2018年2月15日將獲得6,000*3%=180元刷卡金回饋。
刷卡金贈送時間及資格
  1. 本活動刷卡金回饋,將列示於正卡人消費後次次月帳單明細,以此類推(如下表)。
  2. 消費指定日刷卡金帳單揭示月份
    2017年9月1日 - 2017年9月30日,且當月登錄 2017年11月15日
    2017年10月1日 - 2017年10月31日,且當月登錄2017年12月15日
    2017年11月1日 - 2017年11月30日,且當月登錄2018年1月15日
    2017年12月1日 - 2018年1月1日
    (適逢2018/1/1為連續假期,12/1~1/1登錄回饋合併計算)
    2018年2月15日
  3. 活動指定日期內持本人之樂天信用卡於全台餐廳用餐消費並刷卡付款,且入帳日於消費日之次月20日前(2017/12/1~2018/1/1入帳日均為2018/1/20) 。實際消費金額依帳單列示為準,如您取消訂單或申請退貨,將喪失取得額外獲贈刷卡金的資格。 (註:購買商品有瑕疵或有可歸責於店家之原因欲申請退換貨者,請逕洽各店家解決;勿直接取消訂單,以免喪失刷卡金贈送資格。)
  4. 活動指定日期以”帳單列示消費日”為準,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或有相關消費未能正確列入餐廳消費類別計算,本公司將依其登錄之特約商店行業別代碼判斷為準。(本活動餐廳依特約商店登錄之商店分類代碼MCC Code 5811、5812、5813、5814為基準)
  5. 本活動以實際成功交易計算,若申辦分期交易則以每筆原始交易日期及總金額計算,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銷退貨等訂單將不列入計算範圍。台灣樂天信用卡保留對疑似不正常之交易授權核准與否之權利。交易一經授權核准,如有任何商品消費爭議或取消交易請洽刷卡消費之商店。
  6. 樂天信用卡會員持有之樂天信用卡於刷卡金回饋當時須為有效會員且為有效卡,若有遭限制或停止使用、延遲繳款或其他違反信用卡契約之情事,將喪失本活動資格。
  7. 請特別注意務必使用樂天信用卡完成付款,以確保您額外獲得刷卡金之權益;若未使用樂天信用卡之消費,不得請求補登或補發刷卡金。活動刷卡金回饋後若取消交易,將於正卡人帳單新增一筆費用,以扣回原活動回饋之刷卡金。若持卡人之當期帳單上無上期應繳金額,亦無新增消費,則應扣回之活動刷卡金將列示為當期之應繳金額。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限於指定日期在全台餐廳消費並使用樂天信用卡消費結帳之持卡人,享受美食還可獲得刷卡金3%回饋。(本活動餐廳依特約商店登錄之商店分類代碼MCC Code 5811、5812、5813、5814為基準,排除飯店、酒店、旅館類及百貨、賣場內設立之餐廳、美食街、速食店及KTV、夜總會等商店類別。)
  2. 本活動消費以系統認定之實體商店刷卡機一般交易為主,排除各類傳真刷卡、網路、郵購、電視購物、離線授權等交易。
  3. 本活動相關注意事項之條款及細則,如有未盡事宜、疑義或爭議,樂天信用卡擁有活動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樂天信用卡對本活動之參加資格、兌換資格等,保留最後審核權,及修正、暫停與終止之權利。
  4. 本次3%刷卡金活動由台灣樂天信用卡自行舉辦並未與餐廳合作,活動消費金額以新臺幣認列計算,若對於上揭活動內容或活動贈送之刷卡金有任何疑問,請洽樂天信用卡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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